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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DETAILS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 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2 二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3 三级资质标准

  1.3.1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

  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   2.1 一级资质标准

·   2.1.1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   2.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75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   2.1.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工

·   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 2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2 厘米以上 水泥混凝土路面)300 万平方米以上;

·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 6 座以上;

·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 米的公路隧道 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 米的公路隧道 3 座以上。

·   2.1.4 技术装备

·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16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3 台;

·   (2)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4台;

·   (3)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4 台;

·   (4)摊铺宽度 12 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6台;

·   (5)各型压路机 20 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 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10 台);

·   (6)扭矩 200 千牛·米以上的钻机 2 台;

·   (7)80 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 2 套;

·   (8)水泥混凝土泵车 4 台;

·   (9)隧道掘进设备 2 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 4 台,压浆设备 2 台。

·   2.2 二级资质标准

·   2.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   2.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2.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 200 公里以上;

·   (2)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 5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0万平方米以上;

·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100 米或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 4 座以上。

·   2.2.4 技术装备

·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12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   (2)6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   (3)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2 台;

·   (4)摊铺宽度 8 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台;

·   (5)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3 台;

·   (6)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3 台;

·   (7)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3 台;

·   (8)各型压路机 10 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 4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2 台);

·   (9)扭矩 200 千牛·米以上的钻机 1 台;

·   (10)80 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 1 套;

·   (11)50 吨以上吊车 1 台;

·   (12)水泥混凝土泵车 2 台;

·   (13)隧道掘进设备 1 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 2 台,压浆设备 1 台。

·   2.3 三级资质标准

·   2.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2.3.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6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2.3.3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   (2)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台;

·   (3)摊铺宽度 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台;

· 4)8 吨以上压路机 5 台;

·   (5)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

·   (6)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   (7)30 吨以上吊车 1 台。

·   2.4 承包工程范围

·   2.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 3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   2.4.2 二级资质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 1000 米以下、单跨跨度 150 米以下的桥梁,长度 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   2.4.3 三级资质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 500 米以下、单跨跨度 50 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   3.1 一级资质标准

·   3.1.1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   3.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0 人。

·   3.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   (1)库容 5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5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   (2)过闸流量≥50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   (3)总装机容量 10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   (4)总装机容量 5MW(或流量≥25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   (5)洞径≥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 )且长度≥500 米的水工隧洞 4 个;

·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5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12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12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8 万平方米以上;

·   (7)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   3.2 二级资质标准

·    3.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   3.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   3.2.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   (1)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3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   (2)过闸流量 6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   (3)总装机容量 1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   (4)总装机容量 500KW(或流量≥8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   (5)洞径≥4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 )且长度≥200 米的水工隧洞 3 个;

·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2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6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6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4 万平方米以上;

·   (7)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   3.3 三级资质标准

·   3.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3.3.2 企业主要人员

·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3.4 承包工程范围

·   3.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   3.4.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7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 8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1000 米、堤防级别 2 级以下。

·   3.4.3 三级资质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6000 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4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4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20MW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 800K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500 米、堤防级别 3 级以下。

·   注:

·   1.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泵站建设、水力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2012)。

·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

·   3.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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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   4.1 一级资质标准

·   4.1.1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   4.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   4.1.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80 万千瓦以上;

·   (2)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机组累计 6 台;

·   (3)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   (4)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   (5)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   4.2 二级资质标准

·   4.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   4.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   4.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以上;

·   (2)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机组累计 4 台;

·   (3)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700 公里;

·   (4)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7 座;

·   (5)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200 公里。

·   4.3 三级资质标准

·   4.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4.3.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4.4 承包工程范围

·   4.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4.4.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4.4.1三级资质

·   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注:

·   1.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   5.1 一级资质标准

·   5.1.1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   5.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   5.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 25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

·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 4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3 座;

·   (3)累计修建直径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 1米以上方沟)工程 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3 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

·   (4)修建 8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10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20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 4 座;

·   (5)修建 5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 项;

·   (6)累计修建断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 公里以上;

·   (7)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2 项。10.1.4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机械设备:

·   (1)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

·   (2)10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   (3)直径 1.2 米以上顶管设备 2 台。

·   5.2 二级资质标准

·   5.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   5.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   5.2.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

·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2 座;

·   (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 10公里以上;

·   (4)修建 4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5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5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 座;

·   (5)修建 2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 项;

·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

·   (7)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2 项。

·   5.3 三级资质标准

·   5.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   5.3.2 企业主要人员

·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5.4 承包工程范围

·   5.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   5.4.2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   (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 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

·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5)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   (7)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5.4.3 三级资质

·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   (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 0.2米以下热力管道;

·   (4)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5)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   (7)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注:

·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 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  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6.1 一级资质标准

·   6.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   6.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   6.1.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   6.2 二级资质标准

·   6.2.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   6.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   6.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   6.3 三级资质标准

·   6.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6.3.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6.4 承包工程范围

·   6.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

·   6.4.2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   6.4.3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

·   工。

·   注:

·   1.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 

1. 专业承包资质新办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7.1 一级资质标准

  7.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7.1.2 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13.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100 米以上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 18 米或深度超过 8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3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 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7.2 二级资质标准

  7.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7.2.2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13.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 12 米或深度超过 6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2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 9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7.3 三级资质标准

  7.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7.3.2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7.4 承包工程范围

  7.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7.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 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 24 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 10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5000 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 15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7.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 7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 18 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或深81度不超过 8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3000 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 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8.1 一级资质标准

·   8.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8.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3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6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18 人、电工不少于 3 人。

·   8.1.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安装拆卸 1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8 台次;

·   (2)累计安装拆卸 10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 8 台次。

·   8.2 二级资质标准

·   8.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   8.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 人,且专业齐全。

·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6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2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4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12 人、电工不少于 2 人。

·   8.2.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安装拆卸 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 8台次;

·   (2)累计安装拆卸 5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 8 台次。

·   8.3 三级资质标准

·   8.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50 万元以上。

·   8.3.2 企业主人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 人,且专业齐全。

·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1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2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6 人、电工不少于 1 人。

·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8.4承包工程范围

·   8.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   8.4.2 二级资质可承担 3150 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   8.4.3 三级资质可承担 800 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   9.1 一级资质标准

·   9.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   9.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6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9.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 2 项;

·   (2)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 3项;

·   (3)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   3 项。

·   9.2 二级资质标准

·   9.2.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9.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4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9.3 承包工程范围

·   9.3.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   9.3.2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   注:

·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   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   10.1 一级资质标准

·   10.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   10.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10.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 2 项单体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0.2 二级资质标准

·   10.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   10.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10.3 承包工程范围

·   10.3.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   10.3.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

·   灾

·   (GB50016-2014)确定。

·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   11.1 一级资质标准

·   11.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   11.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11.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1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3 项;

·   (2)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 2项。

·   11.2 二级资质标准

·   11.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   11.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11.3 承包工程范围

·   11.3.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   11.3.2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6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 

·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12.1 一级资质标准

·   12.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   12.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0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   12.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米或单跨≥100 米或桥墩高≥60 米的桥梁 4 座;

·   (2)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19.1.4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台;

·   (2)20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   12.2 二级资质标准

·   12.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

·   12.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12.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单座桥长≥100 米或单跨≥40 米的桥梁 3 座;

·   (2)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 1.5 亿元以上。

·   12.2.4 技术装备

·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6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   (2)10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   12.3 三级资质标准

·   12.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12.3.2 企业主要人员

·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12.3.3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4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   (2)50 吨以上架桥机 1 台。

·   12.4 承包工程范围

·   12.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   12.4.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单跨 150 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 1000 米以

·   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   12.4.3 三级资质

·   可承担单跨 50 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 120 米以下

·   桥梁工程的施工。"

· 

·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13.1 一级资质标准

·   13.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   13.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4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人。

·   13.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单洞长≥500 米的隧道 4 座;102

·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 10 公里以上。20.1.4 技术装备具有隧道掘进设备 2 台。

·   13.2 二级资质标准

·   13.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   13.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人。

·   14.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单洞长≥200 米的隧道 3 座。

·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 5 公里以上。20.2.4 技术装备具有隧道掘进设备 1 台。

·   14.3 三级资质标准

·   14.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14.3.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14.3.3 技术装备具有隧道掘进设备 1 台。

·   14.4 承包工程范围

·   14.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   14.4.2 二级资质可承担断面 60 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 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   14.4.3 三级资质可承担断面 40 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 5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15.1 一级资质标准

·   15.1.1 企业资产

·   (1)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

·   (2)厂房面积不少于 30000 平方米。

·   15.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   15.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钢结构高度 80 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

·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70 米以上;

·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

·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 5000 吨以上。

·   15.1.4 技术装备

·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 台;

·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 以上摇臂钻床等)3 台;

·   (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 2 台;

·   (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   15.2 二级资质标准

·   15.2.1 企业资产

·   (1)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   (2)厂房面积不少于 15000 平方米。

·   15.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15.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钢结构高度 50 米以上的建筑物;

·   (2)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物;

·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30 米以上;

·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以上;

·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 2000 吨以上。

·   15.2.4 技术装备

·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 台;

·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 以上摇臂钻床等)1 台;

·   (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   15.3 三级资质标准

·   15.3.1 企业资产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

·   15.3.2 企业主要人员

·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15.4 承包工程范围

·   15.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   (1)钢结构高度 60 米以上;

·   (2)钢结构单跨跨度 30 米以上;

·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50 米以上;

·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4000 吨以上;

·   (5)单体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上。

·   15.4.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   (1)钢结构高度 100 米以下;

·   (2)钢结构单跨跨度 36 米以下;

·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75 米以下;

·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6000 吨以下;

·   (5)单体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以下。

· 15.4.3 三级资质

·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   (1)钢结构高度 60 米以下;

·   (2)钢结构单跨跨度 30 米以下;

·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33 米以下;

·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3000 吨以下;

·   (5)单体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以下。

·   注: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

·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   16.1 资质标准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   16.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模板工、架子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16.2 承包工程范围

·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   17.1 一级资质标准

·   17.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   17.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17.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   17.2 二级资质标准

·   17.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   17.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17.3 承包工程范围

·   17.3.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   17.3.2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  注:

·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18.1 一级资质标准

·   18.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   18.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起重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   18.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   18.2 二级资质标准

·   18.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   18.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24.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8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   18.3 三级资质标准

·   18.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   18.3.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

·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18.4 承包工程范围

·   18.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   18.4.2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   18.4.3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   19.1 一级资质标准

·   19.1.1 企业资产

·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   (2)厂房面积不少于 3000 平方米。

·   19.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25.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 6 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9.2 二级资质标准

·   19.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   19.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19.3 承包工程范围

·   19.3.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   19.3.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8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

·   级、三级。

·   20.1 一级资质标准

·   20.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   20.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30 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 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 人。

·   20.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1)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带 250KVA 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 3 项;

·   (2)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3 项;

·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 5 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1 万 KW。

·   20.2 二级资质标准

·   20.2.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20.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15 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 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1 人。27.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1)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带 160KVA 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 3 项;

·   (2)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3 项;

·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 3 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0.5 万 KW。

·   20.3 三级资质标准

·   20.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

·   20.3.2 企业主要人员

·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2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12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20.4 承包工程范围

·   20.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   20.4.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1200 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   20.4.3 三级资质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600 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21.1 一级资质标准

·   21.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7200 万元以上。

·   21.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21.1.3 企业工程业绩近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 2 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2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 万平方米以上;

·   (2)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

·   21.1.4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16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2 台;

·   (2)摊铺宽度 12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5 台;

·   (3)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5 台;

·   (4)各型压路机 12 台;

·   (5)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5 台。28.2 二级资质标准

·   21.2.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   21.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     21.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 5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   (2)累计完成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 1 亿元以上。

·   21.2.4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12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6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1 台;

·   (2)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

·   (3)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3 台;

·   (4)各型压路机 8 台;

·   (5)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3 台。

·   21.3 三级资质标准

·   21.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21.3.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21.3.3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   (2)摊铺宽度 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1台;

·   (3)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1 台;

·   (4)各型压路机 3 台。

·   21.4 承包工程范围

·   21.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   21.4.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   21.4.3 三级资质

·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 

·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22.1 一级资质标准

·   22.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   22.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22.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   (2)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

·   22.1.4 技术装备

·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5 台;

·   (2)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4 台;

·   (3)各型压路机 15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5 台;

·   (4)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5 台;

·   (5)9 立方米空压机 3 台;

·   (6)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5 台;

·   (7)25 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   22.2 二级资质标准

·   22.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2400 万元以上。

·   22.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   22.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   (2)累计完成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 1 亿元以上。

·   22.2.4 技术装备

·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3 台;

·   (2)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   (3)各型压路机 8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3 台;

·   (4)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3 台;

·   (5)9 立方米空压机 2 台;

·   (6)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3 台;

·   (7)25 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   22.3 三级资质标准

·   22.3.1 企业资产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29.3.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22.3.3 技术装备

·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   (2)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

·   (3)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1 台;

·   (4)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2 台;

·   (5)各型压路机 4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1 台;

·   (6)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5 台。

·   22.4 承包工程范围

·   22.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级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   22.4.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一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   22.4.3 三级资质

·   可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 

·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公路安全设施和

·   公路机电工程 2 个分项,每个分项分为一级、二级。

·   23.1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23.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   23.1.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   23.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 3 项以上)的施工,累142计施工里程 300km 以上(其中标线、护栏、隔离栅施工里程均不少于 60 公里)。

·   (2)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

·   23.1.4 技术装备

·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升降机或吊车 2 台;

·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8 台;

·   (3)放线设备 2 台;

·   (4)底漆高压喷涂机 2 台;

·   (5)涂层测厚仪 2 台;

·   (6)打桩机 10 台;

·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2 台;

·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2 台;

·   (9)经纬仪 2 台;

·   (10)水准仪 2 台。

·   23.2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23.2.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   23.2.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23.2.3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升降机或吊车 1 台;

·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4 台;

·   (3)放线设备 1 台;

·   (4)底漆高压喷涂机 1 台;

·   (5)涂层测厚仪 1 台;

·   (6)打桩机 5 台;

·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1 台;

·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1 台;

·   (9)经纬仪 1 台;144

·   (10)水准仪 1 台。

·   23.3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23.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   23.3.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0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23.3.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 300 公里以上。

·   (2)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合同额 2 亿元以上。

·   (3)完成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单个项目里程 100 公里以上的施工和 2 座以上大于1000 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   23.3.4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RCL 测试仪 4 台;

·   (2)线缆测试仪 4 套;

·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 4 套;

·   (4)串行数据分析仪 4 套;

·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 4 套;

·   (6)混合信号示波器 2 台;

·   (7)光纤熔接机 2 套;

·   (8)光功率计 2 套;

·   (9)光衰减器 2 套;

·   (10)数字万能表 2 套;

·   (11)CATV 测试验收仪 2 套;

·   (12)多用表校准仪 1 台。

·   23.4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23.4.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23.4.2 企业主要人员

·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23.4.3 技术装备

·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   (1)RCL 测试仪 2 台;

·   (2)线缆测试仪 2 套;

·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 2 套;

·   (4)串行数据分析仪 2 套;

·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 2 套;

·   (6)混合信号示波器 1 台;

·   (7)光纤熔接机 1 套;

·   (8)光功率计 1 套;

·   (9)光衰减器 1 套;

·   (10)数字万能表 1 套;

·   (11)CATV 测试验收仪 1 套;

·   (12)多用表校准仪 1 台。

·   23.5 承包工程范围

·   23.5.1 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   23.5.2 二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   23.5.3 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可承担各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公路桥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监测、通风、

·   23.5.4 二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

·   级、三级。

·   24.1 一级资质标准

·   24.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2800 万元以上。

·   24.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24.1.3 企业工程业绩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1)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80MW 以上 4台;

·   (2)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0MW 以上 2台或 25MW 以上 4 台;

·   (3)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台或 5MW 以上 4 台;

·   (4)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台或 5MW 以上 4 台;

·   (5)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 100MW 以上 1 台;

·   (6)水泵机组:单机容量 500KW 以上 4 台。

·   24.2 二级资质标准

·   24.2.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   24.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24.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25MW 以上 4台;

·   (2)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台或 5MW 以上 4 台;

·   (3)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MW 以上 2台或 3MW 以上 4 台;

·   (4)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MW 以上 2台或 3MW 以上 4 台;

·   (5)水泵机组:单机容量 300KW 以上 4 台。

·     24.3 三级资质标准

·   24.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   24.3.2 企业主要人员

·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24.4 承包工程范围

·   24.4.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水电站、泵站主机(各类水轮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   24.4.2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 100MW 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1000KW 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   24.4.3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 25MW 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500KW 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 

· 

·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25.1 一级资质标准

·   25.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3800 万元以上。

·   25.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25.1.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1~4 类至少 1 类,5~6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   (1)河势控导工程 1300 延米以上

·   (2)水中进占丁坝 12 道以上;

·   (3)2 级堤防险工 2000 延米以上;

·   (4)投资 500 万以上或用石料 1 万立方米以上的防汛抢险施工工程;

·   (5)年疏浚或水下土方挖方 650 万立方米以上;

·   (6)年吹填土方 400 万立方米以上。

·   25.1.4 技术装备

·   具有单船功率 1100KW 以上的专业疏浚船只不少于 2条;专业施工设备装机总功率 5000KW 以上。

·   25.2 二级资质标准

·   25.2.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   25.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25.2.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1~4 类至少 1 类,5~6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   (1)河势控导工程 700 延米以上;

·   (2)水中进占丁坝 6 道以上;

·   (3)3 级堤防险工 1000 延米以上;

·   (4)投资 300 万以上或用石料 5000 立方米以上的防汛抢险施工工程;

·   (5)年疏浚或水下土方挖方 300 万立方米以上;

·   (6)年吹填土方 150 万立方米以上。

·   25.2.4 技术装备

·   具有单船功率 500KW 以上的专业疏浚船只不少于 2条;专业施工设备装机总功率 2600KW 以上。

·   25.3 三级资质标准

·   25.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   25.3.2 企业主要人员

·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25.4 承包工程范围

·   25.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类河道、水库、湖泊以及沿海相应工程的河势控导、险工处理、疏浚与吹填、清淤、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   25.4.2 二级资质可承担堤防工程级别 2 级以下堤防相应的河道、湖泊的河势控导、险工处理、疏浚与吹填、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43.4.3 三级资质可承担堤防工程级别 3 级以下堤防相应的河湖疏浚整治工程及吹填工程的施工"

·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26.1 一级资质标准

·   26.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   26.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4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   26.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   1)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   2)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   3)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   26.2 二级资质标准

·   26.2.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

·   26.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   26.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   (1)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500 公里;

·   (2)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6 座;

·   (3)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    26.3 三级资质标准

·   26.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26.3.2 企业主要人员

·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26.4 承包工程范围

·   26.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26.4.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 22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26.4.3 三级资质

·   可承担 1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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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   27.1 一级资质标准

·   27.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   27.1.2 企业主要人员

·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人。

·   27.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 2 项大型或 3 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27.2 二级资质标准

·   27.2.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   27.2.2 企业主要人员

·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人。

·   27.2.3 企业工程业绩

·   近 5 年承担过 2 项中型或 3 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

·   质量合格。

·   27.3 三级资质标准

·     27.3.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150 万元以上。

·   27.3.2 企业主要人员

·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   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27.4 承包工程范围

·   27.4.1 一级资质

·   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   27.4.2 二级资质

·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

·   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   27.4.3 三级资质

·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注: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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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   28.1 资质标准

·   28.1.1 企业资产

·   净资产 240 万元以上。

·   28.1.2 企业主要人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 人。

·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2项。48.2 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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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劳务资质新办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49.1 资质标准

  29.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9.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49.2 承包业务范围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朱经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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